作者:吴晓波
深圳过去40年的成功是中国式的成功,而深圳当今的尴尬则是面向未来的中国式的尴尬。
口述 / 吴晓波
近几个月来,中国中小企业的日子很难过。原材料涨了,国际运费也涨了,利润都被吞了,甚至亏本出售,白给欧美客户打工。
有人问,既然疫情后中国掌握了40%的全球商品加工,在供给端处于强势地位,为什么不趁势涨价?
原因在于,中国出口企业大多是中低端制造业,几乎没有专利,竞争门槛低,这导致行业内卷很厉害:你不接单子,我来接。接了以后客户就是我的了。尽管今年前几个月外贸业出现一波红利,但是随着内卷加剧,沿海工厂竟出现生产过剩的现象。
这就是中国缺乏高端制造业的问题,产品没有含金量,就很难出现涨价传导。
高端制造业的本质是什么?是科研实力。不久前,前深圳市科技局副局长周路明写了一篇关于中国科研的文章,提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:
以深圳为首的中国一线技术公司的进化,其实和国家的科研布局和科研系统年复一年的科技突破,没有什么关系。
01
一个国家的科技创新有两种模式,第一种是科技成果转化模式,第二种是市场需求驱动模式。恰巧,美国和中国走向了完全不同的路径。
二战后,美国在真正意义上从第一大工业国脱胎为第一大科技国。美国政府意识到,二战其实是一场“科学家的战争”,科技不能是自由主义下独立的产物,它需要被纳入政府管理中。
1944年11月,病入膏肓的富兰克林·罗斯福总统致信“曼哈顿计划”的领导者温尼瓦尔·布什,希望他总结战时经验,将科学作为“独特实验”运于战后国家的和平发展中。
小罗斯福去世后三个月,布什不负所望,发表了一份名为《科学——没有止境的前沿》的报告。在报告中,他提出了四个建议:
第一,大学应作为国家最基本的研究组织。第二,联邦政府有责任支持、资助科研活动,培养人才,但没有控制科学的权力。第三,设置竞争机制。第四,由联邦政府出资建立一个完全由科学家管理的国家科学基金。
其中,“基础研究”一词作为科学政策术语,首次出现于报告中。
布什写道:“基础研究是技术进步的先行官……一个在基础科学的新知识方面依赖于他人的国家,不管其机械技艺如何,其工业进步将是缓慢的,在世界贸易的竞争中将处于劣势地位。”
这份“跨时代”的报告直接奠定了美国科技路径。
1950年后,美国在基础研究上的投入占整个科研费用的17%。其中联邦政府稳定贡献了总费用的50%,企业占到20%至30%。
当然,这套科学制度还孕育出著名的“硅谷模式”:
“国家把创新资源投入到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里,弄出一大批原创性的专利和知识产权,然后通过向产业推销技术,实现技术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。”
硅谷创投教父彼得·蒂尔,写过一本书《从0到1》,讲述的就是美国独有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和因此诞生的伟大案例。
02
在过去的几十年里,中国也非常羡慕“硅谷模式”,希望完成科技成果到市场的转化。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我们走的却是另一条道路。
深圳应该是当今中国科技创新最活跃的城市。
周路明提供了一组数据:2020年,深圳市的各类企业的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约1.8万件,连续17年居全国城市之首,总量甚至超过了英国、韩国、新加坡。
不过,这1.8万件专利都跟国家的科技布局没多大关系,绝大部分都不是高校实验室中的产物。
周路明还总结了深圳的科技创新特点是“四个90%”:
90%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;90%以上的研发经费来自于企业;90%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;90%以上职务发明专利来自企业。
2000年以前,深圳很少有机会参与到国家科研资金的分配环节,深圳过去40多年来在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功,从来都不是技术的胜利,而是在市场化的进程中不断通过制度创新消除阻碍创新的机制,不断激发企业家的创新热情,把技术实现的环节“外包”给企业,通过产学研合作或者企业自主研发来实现的。
这是深圳成功的地方,同时也让深圳陷入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。
企业属于盈利性组织,它们眼中的科技创新往往不是基于从0到1,而是从1到N,更加关注市场需求和短期效益,却缺乏基础研究的热情和动力。
甚至当新的科技路径出现时,大企业还会主动扼杀——柯达发明了数码相机后,担心彻底击溃自己的胶卷帝国和组织结构,遂将此技术“锁进了保险箱”。
正如美国经济学家、“技术演化理论旗手”理查德·威尔逊的观点:科学知识(研究成果)是公共品,具有溢出效应,这导致私人企业对基础研究投资不足。
民营企业很难担起科技创新的重任,能做到这一点的,只有国家和政府。
华为可能是一个仅有的另类,它凭借自主研发(加上政府补贴),在高端科技的厮杀中脱颖而出,引来网上一片欢呼。
但是我们发现,在过去的几年里,一旦受到美国在原创技术和芯片上的狙击,没有基础研究的底层支持,即便像华为这样的企业也缺乏战略抵抗能力。
你或许会质疑,难道在过去的几十年里,那些坐在国家办公大楼里,认真规划中国科技创新顶层设计的专家们,没有看到这一点吗?
看是肯定看到的。在很多科技规划纲要中,我们一再看到相关的阐述,就是要大力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向企业的转化,但是为什么无法转化呢?
03
最根本的原因恐怕还是科学政策和制度的设计。
如果说“布什报告”是美国科学政策的开端,那么帮美国政府走出低科技转化困境的,正是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《拜杜法案》。
该法案规定,由政府资助研发的科技成果,其专利权允许让渡给大学科研机构,这彻底打破了“谁出资、谁拥有”的框架。
《拜杜法案》出台十年后,美国科技成果转率从8%提高到80%左右,科研成果的商业化迅猛增加。
这就是科学政策和制度的力量。
然而,中国的高校系统和科研机构绝大多数是国有化系统,形成了一套非常严密的官僚体系,我们每年投向于高校和国有科研机构的巨额经费,从一开始就缺乏转化机制的设计。
中国需要一套完善的科学政策。这不仅仅是网上敲敲键盘,发出义和团式的口号,赞美“新四大发明”,嘲笑美国产业的“空心化”那般自欺欺人。美国从来没有放弃过制造业。占美国经济总量81%的服务业中的60%都在为制造业服务,70%的研发经费最终流入到高端制造业,这背后的一切都有一套严谨的科学体系。
当一家企业对科技创新饥渴难耐,开始另起炉灶时,深圳的成功很难称得上是一种骄傲。在这个意义上,深圳过去40年的成功是中国式的成功,而深圳当今的尴尬则是面向未来的中国式的尴尬。